甄選活動辦法
- 參選商品應與嘉義縣民雄鄉內有關之農特產品、地方美食商品或具民雄地方精神之商品等。
- 參選商品應具嘉義縣民雄鄉獨特之在地人文精神、文化特質。
- 參選商品應質量俱佳,具展售成熟度及發展潛力。
- 參賽業者須有合法營業證明(農特產品免附),參選商品屬食品類者應符合食品衛生法相關法令規定。
- 參賽業者之營業地址、登記地址、工廠地址必須至少一項設立於民雄鄉。
- 參選商品及參賽業者皆應符合以上資格,且商品、商標無抄襲、仿冒情事,皆可報名參加106年嘉義縣民雄年節特色伴手禮選拔。
競選商家報名表下載
三、評選方式
評分項目 | 比重 |
1. 民眾網路票選 | 70% |
2. 專家評選 | 30% |
各類別評分項目
農特產品
評分項目 | 比重 |
品質及市場接受度 | 30% |
經營體質與商品發展性 | 10% |
伴手禮特色 | 30% |
包裝及整體形象(民雄在地代表性) | 30% |
特級禮盒
評分項目 | 比重 |
品質及市場接受度 | 30% |
經營體質與商品發展性 | 10% |
食品衛生及健康概念 | 30% |
包裝及整體形象(民雄在地代表性) | 30% |
活動時程規劃:
事項 | 時程 |
合作廠商報名時間 | 106年2月13日至106年2月28日止 |
網路人氣票選 | 106年3月18日至106年4月24日止 |
專家評審 | 106年4月25日至106年4月28日止 |
成績公布 | 106年5月1日 |
頒獎典禮 | 106年5月20日 |